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现将2022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为已办理随军手续且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吉部队随军干部配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驻吉部队干部个人涉嫌违法违纪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配偶不得报名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其他岗位条件
  1.本次计划招聘2名,根据招聘结果,由拟录取人员配偶工作所在地落实工作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县直及以上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日,即197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1:2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驻吉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家属随军材料以及《2022年吉安市驻吉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核减岗位数量,并在吉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6.领取准考证:12月2日工作时间到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两科合卷)。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四)考核
  依据《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吉部队随军家属量化积分细则》,由吉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占25%、面试占25%、考核占50%合成最终成绩,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25%+面试成绩×25%+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编办协调落实定向招聘岗位,市人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796-8286112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随军家属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