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发改委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教师和医护人员。
三
、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青原区发改委304室(联系人:黄珂,18079646584,8935696)。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青原区发改委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拟选调职位数2:1以上比例即可开考。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区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人员、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区发改委党组综合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区发改委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区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不予递补。
2.考录后,编制落在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或区物流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委整体统筹安排。
3.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96-8208110,0796-8208797。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区发改委,15216240113。
附件:2024年青原区发改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