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庐陵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与庐陵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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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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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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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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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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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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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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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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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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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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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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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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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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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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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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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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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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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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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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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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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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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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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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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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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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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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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和质量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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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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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类、工程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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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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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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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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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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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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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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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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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妆品器械监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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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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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医学类、畜牧水产类、生物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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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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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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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含),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参考《2024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资格审核,没有列明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的,相对应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参照《2024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接续专业。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庐陵新区党群工作部(吉州大道306号庐陵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810室),咨询电话:0796-8938067。
3.报名监督部门及电话:庐陵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电话:0796-8938017。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及其它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庐陵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庐陵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初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庐陵新区微信公众号,按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岗位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可不予聘用,当有岗位无人报名或合格时,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在面试过程中,考官组认为拟招聘岗位考生均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可相应调剂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招聘空缺名额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庐陵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3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薪酬待遇按原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根据《庐陵新区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取得执业证书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参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三)拟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庐陵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庐陵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庐陵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