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地方税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从事窗口办税服务工作。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招聘名额:计划招聘窗口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岗位:纳税服务局受理服务岗及其他服务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至1995年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女性身高1.6米,男性身高1.7米。
(六)能熟练电脑操作,有胜任办税服务厅等服务岗位工作所需基础技能,有办税服务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八)吉州区户籍或在吉安市中心城区有固定居住地。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4.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工资及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加绩效工资。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吉州大道26号一楼)
3.联系方式:王倩 8292652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2017年吉安市地方税务局招聘服务岗位(劳务派遣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笔试
根据工作岗位需求对照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经初步筛选后,按1:2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上机操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人员,参加复试(面试),然后按得分高低再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 公示及聘用
此次招聘为合同制用工,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向吉安市地方税务局窗口服务岗位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