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吉安市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政策,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医学类岗位3人,中文新闻类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男,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办公能力;
    4.应聘岗位均应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录用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每月总收入2500元以内,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的单位部分,办理工伤保险,食宿自理,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超过20天,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09室,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6389)。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笔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