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备注

普外科临床医师

1

外科学(100210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48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1、事业编制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肿瘤科临床医师

1

肿瘤学(100214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48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1、事业编制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历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2019年应届生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与学位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吉安招聘网、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13日。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相同一寸照片3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上者,需面试专家组合议后等额确定人选(以专家合议后名单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五、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70分以上经专家合议后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八、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


附件: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