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峡江县林业局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林人字〔2021〕19号)、《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林人字〔202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林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峡江县今年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考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具有本县(市、区)户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指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
  2.报考江西省基层农业、水利系统、国土资源定向培养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试;
  3.身体患有疾病,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
  4.其他影响在校学习的,以及不能胜任野外林业调查规划、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生产实践工作的。

  二、定向招考学校、专业和名额
  报考学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报考专业:林业技术专业;
  报考名额:理科3名。

  三、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三楼办公室。
  经办人:陈女士。报名咨询电话:0796—3695135。
  3.报名方式:已取得2021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在家长陪同下带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各复印三份)、考生号、一寸照片5张到县林业局办公室报名。本人与家长共同填写申报表及考生承诺书。
  (二)考试方式
  1.按照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技术,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三)定向培养考生的录取
  1.按照省林业局下达的我县2021年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根据考生高职(专科)文化成绩(语、数、外+技术)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集中填报志愿前进行。录取志愿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为依据。录取后,由县林业局、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与录取考生三方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专业录取;
  (四)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
  2.录取的考生到本县林业局签订《江西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到所在的县基层林业单位工作;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林业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五)“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由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编办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县以下林业基层单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五年以上,五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五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