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中心城区,按“山水校园、庐陵书院”理念建设,投资9.8亿,占地1098亩。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派出管理团队主导学院办学管理,依托深职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条件建设。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共5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一:招聘计划表)。年龄根据专业岗位要求分为: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思政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

  (三)岗位学历、职称、资格证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符合以下岗位及条件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模具加工专业教师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2、声乐演唱专任教师岗位;

  3、财会人员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者。

  (四)其它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还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教育网(http://www.jaedu.com)、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邮政特快专递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请注明“应聘XXXX岗位+姓名”字样)。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统一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复(影)印件各1份;

  (3)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各1份;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各1份;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电子邮件地址:jazyjsxyrsc@163.com

  邮寄、现场报名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南大道133号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3人事处,邮编:343000,报名联系电话:0796-8263093。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2015年7月3日

  2、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并在2015年7月9日-10日期间携带前述证件原件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核验,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录用

  (1)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需达到1:2,方可开考(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将于2015年6月26日公布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高职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工作岗位由学院在高职、中职学校之间统一调配。学院为所有聘用人员提供校内房源或周转房(租金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