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兴桥镇综合执法队招聘合同制执法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经请示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综合执法队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综合执法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技能和其它条件。
  3、高中以上学历,男性退伍军人、有法律、文秘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35岁以下(截止时间2021年8月1日),有驾照c1照以上者、有摩托车、小汽车的人员优先考虑。
  4、具有吉安市户籍,身高一米七五以上。
  5、非兴桥本地户籍(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兴桥户籍的也不能报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之前从事城管职业者、现役军人、被辞退(开除)的公职人员;受过治安拘留、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请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一份《吉州区兴桥镇综合执法队招聘合同制执法队员应聘报名表》,连同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兴桥镇政府一楼综合执法队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镇综合执法队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人选和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内容: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镇综合执法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镇纪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96-8300515。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合同一年一签,实行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录用人员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在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综合执法队解释。

  联系人:易国龙,联系电话:1895508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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